悼陳俊翰 教授林志潔:與各界續推身障修法延續精神
罕病律师陈俊翰大年初二过世,享年40岁。图为他与母亲合影。本报资料照片
身障律师陈俊翰逝世,阳明交通大学特聘教授林志洁今天说,陈俊翰勇于对抗病魔、推动身障人权,活得璀璨而不凡,未来她将与各界续推陈俊翰参与的修法等,延续精神与行动。
林志洁今天向中央社记者指出,陈俊翰告别式27日将在新竹市生命纪念园区举行,她协助陈俊翰家人撰拟生平事略,盼让各界了解陈俊翰努力与贡献。
林志洁表示,「如果天使来过人间,那就是俊翰的身影」,陈俊翰以自身的努力,度过多次生死交关时刻,勇于对抗病魔,并分享人生经历,让经历苦难者可获安慰与鼓励,这就是陈俊翰璀璨而不凡的40年人生。
她说,陈俊翰是新竹人,出生于1983年,1岁时被诊断患有「脊髓性肌肉萎缩症」,自幼与疾病抗争,在小学6年级时曾病危,几乎放弃生命,求学至高中2年级时失去手部功能,但陈俊翰仍坚持努力学习,后于台湾大学法律及会计双主修毕业。
林志洁表示,陈俊翰大学期间遭电毯烫伤,最终双腿截肢,仅能靠眼、口和一根手指活动,尽管如此,仍不放弃,在2006年考取律师高考榜首,成为会计师,并攻读哈佛及密西根大学法学硕博士,取得纽约州律师资格。
她指出,陈俊翰见证台湾身心障碍权益不足,积极投身相关研究与活动,也担任法律顾问,并参与身障人权活动,2023年8月起担任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委员,并成为民进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盼让台湾罕病与身障患者的权益大步往前。
林志洁表示,陈俊翰生前参与并争取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的修法、罕病药物扩大给付、无障碍环境建构、推动长照3.0等,未来她会乘载此精神,与各界共同延续相关修法行动,这也是对陈俊翰的最好纪念。
林志洁说,陈俊翰2月11日因感冒并发症离世,结束了充满理想的生命,但陈俊翰留下了对身心障碍权益的不懈追求精神,以及对台湾社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