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斗士陈俊翰 身障维权顾罕病

身障律师陈俊翰度过多次生死交关时刻,勇于对抗病魔,并分享人生经历,于日前逝世令人不舍。(姚志平摄)

「如果天使来过人间,那就是俊翰的身影」。身障律师陈俊翰日前逝世,阳明交通大学特聘教授林志洁表示,陈俊翰以自身的努力,度过多次生死交关时刻,勇于对抗病魔,并分享人生经历,让经历苦难者可获安慰与鼓励,这就是这位生命斗士璀璨而不凡的40年人生。

1983年出生于新竹的陈俊翰,1岁时被诊断患有「脊髓性肌肉萎缩症」,自幼与疾病抗争,在小学6年级时曾病危到几乎放弃生命,高二时失去手部功能,但陈俊翰仍坚持努力学习,后于台湾大学法律及会计双主修毕业。

陈俊翰大学期间遭电毯烫伤,最终双腿截肢,仅能靠眼、口和一根手指活动,但仍在2006年考取律师高考榜首,成为会计师,并攻读哈佛及密西根大学法学硕博士,取得纽约州律师资格。

林志洁指出,陈俊翰发现台湾身心障碍权益不足,积极投身相关研究与活动,担任法律顾问,并参与身障人权活动,2023年8月起担任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委员,成为民进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盼让台湾罕病与身障患者的权益大步往前。

林志洁表示,陈俊翰生前参与并争取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的修法、罕病药物扩大给付、无障碍环境建构、推动长照3.0等,未来她会乘载此精神,与各界共同延续相关修法行动,这也是对陈俊翰的最好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