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检署增设「咨商心理师」三读! 翁晓玲:盼强化观护人辅导制度

▲翁晓玲。(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立法院15日三读通过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出《法院组织法》修正条文,将第67条原定地检署设置临床心理师修正为再增设「咨商心理师」。对此,翁晓玲说,修法目的就希望让用人机关基于需求有更多弹性的空间,来解决日益复杂之司法保护个案,完善社会安全防护网,咨商心理师法案能顺利通过,她感到特别高兴。

翁晓玲指出,昨日上午院会,她提出的两项法案均三读通过,一为NCC组织法第16条,明订删除NCC委员万年延任条款的施行日期,另一则为修正法院组织法第67条,观护人室得增设「咨商心理师」。前者为防行政院钻巧门的修法,是要遏制行政院滥权;后者则是为强化观护人辅导制度而修,而她对咨商心理师法案能顺利通过,感到特别高兴。

翁晓玲提到,经过将近六个月的努力不懈,她终于看见立法院长韩国瑜在院会敲槌三读通过《法院组织法第67条修正条文案》,将原地检署观护人室,除观护人及佐理员外,只设置「临床心理师」之规定,修正为可设置「临床心理师或咨商心理师」,使「咨商心理师」日后亦有加入各地检署保护管束受刑人的观护工作的机会。

翁晓玲强调,临床心理师从 106 年投入观护业务或受刑人矫治工作,多年来在毒品、性侵害防治、酒瘾、精神疾病等等问题个案的心理咨商上面,成效卓越、功不可没,所以本次修法绝不是否定临床心理师的专业及贡献,她衷心感谢他们长期以来的付出。

但翁晓玲发现,很多机构外保护管束的受刑人多有沟通能力不佳、冲动控制困难等问题,这也是再犯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针对这些在行为、情绪、认知上的偏差,以及社会适应不良的问题,有必要引进更多元专业的心理师参与,才能妥善社会安全防护网。

翁晓玲说,由于地方检察署的观护人室,依法只能置「临床心理师」,她认为对于司法保护个案实在没有排除「咨商心理师」之理。所以,修法目的是希望让用人机关基于需求有更多弹性的空间,来解决日益复杂之司法保护个案,完善社会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