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沦诈骗工具 绿委要求完成法遵声明才合法

民进党立委郭国文、钟佳滨今开记者会,要求第三方支付应比照虚拟通货模式,强制业者提出法遵声明,才能做第三方支付服务。(郭国文办公室提供/游念育台北传真)

面对第三方支付成为诈骗工具,民进党立委郭国文、钟佳滨今开记者会,要求第三方支付应比照虚拟通货模式,强制业者提出法遵声明,才能做第三方支付服务,来强化监管模式;郭国文表示,目前第三方支付仅有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没有「法律」可管,导致数发部在监理上面临许多挑战。目前有登记第三方支付服务的业者共1万4424家,但实际从业者应该没那么多。

郭国文说,因为第三方支付并非登记或许可制,主管机关难以掌握实际业者名单,就更不用说追查业者是否遵循洗钱防制办法,导致是否违法的判定多仰赖司法单位的调查,因此让基层检察官业务繁忙而反弹。

立委郭国文(左)、钟佳滨(右)28日举行「『打诈小组』签署法遵声明才合法,落实第3方支付洗钱防制」记者会。(姚志平摄)

郭国文指出,其实虚拟通货也面临「无法可管」的状况,但金管会根据《洗钱防制法》第6条所要求之洗钱防制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要求虚拟通货业者必须完成法遵声明才能以虚拟通货为业,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郭国文认为,同样的作法也可以套用在第三方支付业者,变成不需要修法就可以透过「类登记制」取得第三方支付业者的名单。如此一来,不只能让数发部了解产业面貌并加强监管力道,同时也让银行知道哪些是可以合作的合法业者,更利于健全金融市场。

根据目前第三方支付洗钱防制办法,已经严格要求业者落实KYC,且只能针对「实质交易」做代收代付的服务,也就是有一定对价的「商品」或「服务」(例如代缴费用)。

郭国文认为,透过法遵声明加强监管后,首先要面对的就是落实目前的洗钱防制办法,不只要强化KYC,也应该拉长代收代付的周期,要确认双方完成买卖,确认有实质交易后才能完成金流转交,若是「无因汇款」则不能透过第三方支付进行,借此减少诈骗的发生。

钟佳滨强调,拉长代收代付的缓冲期,可以减少假交易的可能性,也增加拦截非法金流的缓冲时间,同时应够掌握虚拟帐户的交易足迹,建立资料库,以便检方后续追查。

与会的数位部平台经济组组长许福添表示,今日的意见会带回去研拟,郭国文要求一周内提出回复,并强调数位部不能只有产业发展,那是民间业者的事,政府必须有监管责任,不能拿公帑做民间在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