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男砸42万买金饰、机车宠女友!遭劈腿悔婚…讨不回一毛钱哭了

阿劲为了结婚,砸钱买婚戒机车手机等物送女友,却换来对方劈腿悔婚,42万多元也付诸流水。(示意图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陈羿妏/高雄报导

领有中度身心障碍手册低收入证明男子阿劲(化名)与养生馆女员工花花(化名)交往,2018年5月他听闻花花想婚后,开心砸大钱买订婚金饰,孰料,却在同年12月发现花花劈腿,气得提告「返还婚约赠与物」,要求花花支付金饰、交往期间等花费共42万6690元。高雄地院审结,阿劲未能证明饰品是订婚所用,驳回告诉,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劲前往养生馆消费结识花花后,展开热烈追求,随后两人交往,互称对方「老公」、「老婆」,还多次出游过夜;2018年7月间花花向阿劲表示「要先订婚再公证结婚」,两人遂一起前往银楼挑选金饰,由阿劲出资购买「订婚用」的耳环戒指项链手链尾戒,自此之后,还送花花机车、手机、包包、裤子等,总花费共42万6690元。

孰料,同年12月间,阿劲却发现花花同时与其他男子交往,拒绝与他结婚,让他相当崩溃,气得要求花花「7天内返还金饰」,惟花花逾期未还,因此提告「返还婚约赠与物」;对此,花花否认答应结婚,辩称她与阿劲仅是男女朋友关系,阿劲赠与的物品非订婚、结婚用品

银楼老板则称,一般客人前来会直接明说要订婚或结婚,但阿劲和花花在店内选购时并未提及是否结婚,且两人选择的金饰可用于结婚、订婚、平常戴,或者当定情物也可以,不知道两人购买用途,只觉得两人应该是男女朋友。

法官勘验相关说词证据,认为阿劲的赠与物仅属男女交往期间,为讨对方欢心或单纯表达真心巩固感情之赠与财物,且未婚的男女朋友称呼对方为老公、老婆以示亲暱,亦非罕见情形,阿劲不能就此认定双方存在婚约关系,最终以阿劲无法证明赠与物为订婚所用、提告与「返还婚约赠与物」要件不符为由,判阿劲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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