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驾驶玩手机、平板电脑 2013年1月1日起开罚3千
低头族驾驶注意了!交通部3日公布明年1月1日起将对汽机车驾驶在行驶中玩手机、电脑等开罚。除原本禁止手持手机通话外,交通部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凡驾驶在行进时用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如手机)收发信件及简讯、上网、拍照、编辑、录影等,违者汽车驾驶将罚3千元、机车驾驶罚1千元。
根据交通部已完成的「汽车驾驶人行驶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相关装置实施及宣导办法」修正。包括汽车驾驶的车辆,驾驶人行驶道路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拨接、通话、数据通讯,发送、接收或阅览电子邮件、简讯、语音信箱,编辑或阅览电子文书档案,显示影音、图片,拍录图像、影像,连线网际网路社群或其他平台服务,及执行应用程式。
交通部3日指出,新规定属新增其他危险驾驶行为,即日起开始进行宣导3个月,明年1月1日起开罚,若是汽机车驾驶已停车或临时停车稳妥静止时,就不适用禁止使用手持行动装置规定,但如果是停红绿灯是视为行驶行为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