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今起无照罚3600 北市交大已查获8件违规

电动自行车今起无照将开罚,北市警方上午已取缔8件。(警方提供)

微型电动二轮车(俗称电动自行车)30日凌晨12时起,民众若驾驶未领取牌照的车辆,警方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1条,最高可处3600元罚锾,车辆并将移置保管,如果是未经审核的车款还会收没,北市交大30日凌晨执法至上午9时,已查获各式违规共8件,提醒民众一定要骑有牌照的微电车,以免受罚。

北市警交通大队表示,11月30日起,微电车除应领牌行驶外,若未悬挂牌照,或悬挂他车牌照在道路停车,将处1200元至3600元罚锾,车辆也将移置保管。

此外,另骑乘微电车者应年满14岁,行驶时需戴安全帽,也不得载人,使用范围则为北市开放自行车行驶的人行道、自行车道(河滨自行车道除外),除外都禁止微电车行驶,微电车行驶时,需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规定行驶。

北市警交通大队统计,2024年1至11月29日,已取缔微电车违规1631件,其中违规前三大项目分别为「驾驶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398件、「不依规定停放车辆」397件、「违规行驶人行道」291件。

因应11月30日全面领牌规定实施,北市警自11月19日起,规划连续4周微电车宣导及执法专案勤务,各警分局针对辖内工厂、校园、市场周边等微电车易出没热点,每日加强稽查及宣导。

北市交大指出,统计实施首日至上午9时,总计取缔微电车违规8件,包含「未领用牌照行驶」2件、「未领用牌照车辆于道路停车」1件,「未戴安全帽」1件、「其他动态违规」4件,呼吁尚未完成领牌微电车,不得行驶,亦不得停放于道路,并尽速完成领牌作业,以免违规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