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 拟投保强制车险

相关草案将预告60天后,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审议,因此上路时间仍不确定,但若电动自行车要投保强制车险,则未来行人被电动自行车撞伤或致死,即有最高200万元、医疗给付最高20万元的保障,不会求偿无门,且即便是风景区出租的电动自行车,只要有行驶在道路上都要强制投保,若不投保将被罚750到1,500元不等的罚锾。

强制车险是政策性保险,所有行驶于道路上的车辆都是强制投保,保险局主秘蔡火炎对此表示,目前为止全台汽车投保强制车险共829万辆,机车则有1,201万辆,而电动自行车预估有50多万辆。

至于电动自行车的强制车险费率目前仍由保发中心厘算中,初步规画是多年期保单,即可能是三到五年不等,但若保障期间车辆就毁损,则可退还未到期保费。据保险局指出,目前最便宜的轻型机车一年强制车险保费是424元,电动自行车的费率目前则仍未确定。

保险局表示,这次是配合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已在交委会审查完毕,草案第69条之1第4项规定「微型电动二轮车所有人应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规定,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未依规定投保者,公路监理机关不予受理登记、换照或发照」,所以金管会也将预告修正「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

一旦电动自行车也强制要投保强制车险,则因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受害人,即可迅速获得基本保障,也明订若不投保会有相关罚锾。

其次,若电动自行车没有依法投保强制车险,举发方式除现行拦检稽查外,扩大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并同举发。

电动自行车投保义务人在强制车险期间届满逾六个月,仍未依法再投保者,主管机关得移请公路监理机关注销其牌照。

强制车险将电动自行车纳保,与道路管理条例施行日期应要一致,所以施行日期将由行政院统一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