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2.4万元旦大餐 他吃完喊穷「拖1年8个月才还」下场惨了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荣(化名)去年元旦向某餐厅订了4桌无菜单料理,总计2万4000元,但吃完之后没有钱付款,朋友当场先代垫3000元,后续他却迟迟没有支付尾款,因而被业者告上法院。花莲地院法官认为,从案发到真正还清款项相隔1年8个月之久,虽然阿荣已经偿还欠款,但无法证明他当时没有诈欺的故意,因此不采信他的说词,并依诈欺取财罪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
▲阿荣订了4桌菜,吃完却付不出钱。(示意图/VCG,非本案事发店家。)
判决书中记载,阿荣有窃盗、公共危险、妨害自由等前科,他在去年元旦之前向花莲某餐厅订了4桌无菜单料理,每桌6000元,共计2万4000元,元旦当日他带着朋友一起去用餐,吃完之后却没付钱,反而是他的友人先代垫3000元,他承诺会在2日之后付清尾款2万1000元,还留下名片联系。
然而,业者多次打电话追讨尾款都被推辞,2次亲自上门要求结清款项也没用,后来阿荣干脆不接电话,这才决定不忍了,报警处理并提告。
阿荣声称,他没有诈欺犯罪的意思,而是经济上有困难。接着,阿荣经调解答应分期清偿欠款,却没有依照调解笔录所记载的期限还钱,而是一直拖到法院审理程序当日才给付完毕。
花莲地院法官认为,从案发时间到还清款项相隔1年8个月之久,虽然阿荣已经将欠款结清,但难认他在行为当时未具诈欺之故意,最终不采信的他说词,并依诈欺取财罪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