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酒妹爽完控恩客「撕衣硬上」 结果真相让自己糗爆!

酒店生态复杂。 (图/示意图/翻摄自日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酒店生态眉眉角角,酒店小姐客人的爱恨情仇都牵扯在金钱上。台北市一名传播妹去年在东区某酒店坐台期间,被李姓酒客包下带往林森北路知名摩铁,事后传播妹却反控告李男对她撕衣性侵,经调查后发现,原来事实的真相是因「价钱没有谈拢」,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因此判男方无罪。

根据判决书指出,该名传播妹表示,前年12月李男到上班的酒店点名坐台,两人在凌晨搭计程车到林森北路某知名摩铁「休息」,她曾告知男方不想有性行为,但是男方却突然精虫充脑将她强行扔到床上,甚至还怒呛「我不是花不起这个钱!」过程中甚至还将她衣服撕毁,最终性侵得逞,更造成全身多处受伤。

传播妹事后越想越不甘心,回到东区酒店后前往验伤报警,当时李男被依强制性交罪起诉,并表示,当天和传播妹是「约定好性交易」,但完事之后,传播妹却另外又索讨15000元的费用,因为他拒绝,传播妹扬言要报警,双方才发生拉扯。

尔后法官传唤酒店干部丹尼姐」作证,丹尼姐表示,当天传播妹以1万多元被李男包下到早上7点,两人相处想当愉快,还手牵手去搭计程车,后来虽酒店妹有说自己被打,并拿出受伤的地方证明,却没有提到被性侵。事后李男也有打给丹尼姐抱怨说:「你们家小姐怎么这样,要15000元还说要报警。」

法官讯后认为,如果传播妹如果真的不想发生性行为,早在搭计程车时就可以拒绝,且事后并没有向摩铁人员求助,且也仅跟丹尼姐说是被打,没有被性侵,不合情理且证据不足,因此判男方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