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檳榔專法草案出爐 4重點:販賣需核准、孕婦兒少禁食
卫福部于12月18日正式预告「槟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我国槟榔年产值约136亿元,但槟榔子却是「一级致癌物」,更与口腔癌相关,槟榔从生产到贩卖,长期缺乏管理,呼吁设置槟榔专法管理多年,卫福部终于在本周端出「槟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卫福部口腔健康司长张雍敏指出,草案有四大重点,分别为贩售业者需登录核准、孕妇儿少禁食、限制嚼食场所、贩售槟榔需配合抽验。
口腔癌是我国男性发生、死亡率第4名癌症,每年有超过8000人罹患口腔癌。2021年11月监察院就曾纠正行政院,指出槟榔种植面居高于全国第二大,仅次于稻米,相关机关却怠惰管理。
相隔3年,不见有任一部会理会监察院,今年8月监察院请行政院到院接受质问,由行政院政务委员陈时中率卫福部长邱泰源、农业部政务次长黄昭钦等主管人员出席说明,并允诺加速订定槟榔专法。
卫福部终于在本月18日预告制定「槟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张雍敏说,该草案有60天预告期,将搜集各界意见至明年2月,若草案顺利后续,仍有至少4至5个子法需要配合制定。
陈时中表示,草案虽在预告期,监察院先前有提醒,该法案已经准备许久,若预告期间各界意见无分歧,力拚下个会期能够送进立法院,尽速推动专法上路。
张雍敏说,槟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有四大重点,第一为槟榔贩售要先向所在地的县市政府申请登录,获得核准才能营业贩售。由于槟榔贩售多为摊贩或是小规模营业,使政府难以推动防治工作,因此草案规画须要申请登录、核准后才能营业,同时槟榔的外包装,需要标示槟榔会危害健康的警示图文。
第二,是禁止未满18岁的未成年、孕妇嚼食槟榔。因研究指出,孕妇嚼食槟榔会影响胎儿发育,增加2至3倍的早产、流产机率,另外,研究也显示愈年轻接触槟榔、成瘾性愈高,草案规定业者不得供应槟榔给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而法案制定过程中,有专家认为应循序渐进,因此,原住民族基于传统文化而有使用槟榔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三,是限制嚼食槟榔场所,如学校、医事机构、图书馆等社会教育机构、大众运输工具、车站等地不得嚼食槟榔。张雍敏说,禁止嚼食槟榔的场所虽有参考烟害防制限制地点,但槟榔不像吸烟会有二手烟危害,因此禁止嚼食的场域范围,局限在避免未成年者接触槟榔为主,也希望逐步降低槟榔消费。
第四,是贩售槟榔的业者,其贩卖的槟榔产品,需要符合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标准,并且业者需要配合政府抽验。
张雍敏说,草案中也有规范槟榔贩卖方式,不得透过自动贩卖机、网购等方式贩售,避免贩售给未成年者,也不能采取商业促销、赠品、优惠、抽奖等方式行销槟榔,各类营业场所,也不得为了促销或营利目的,免费供应槟榔。
电视电影、戏剧、视听歌唱等表演中,不得强调嚼食槟榔形象,有相关嚼食槟榔的形象食,应有预警或自律措施。如在节目前后加注或提示「槟榔子为一级致癌物」或「嚼用槟榔有害健康」等警语,或调整播出时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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