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大同警网路钓鱼陷人于罪 离谱督察坚称「没瑕疵」

大同警分局派出所员警侦办毒品案,竟以陷害教唆方式入人于罪,检察官发现后要求督察室介入调查。(图:翻摄自大同警分局脸书)

大同警分局所属的派出所员警,10月初执行「网路巡逻」缉获谢姓男子持有毒品,案经侦查队移送法办,检察官发现员警先主动问谢「你有没有毒品?」,引诱他人犯罪,更夸张的是大同分局督察组竟以一纸职务报告,回检方「员警本于职权,没有瑕疵」,气得检察官骂「就算护短也要合法」,再打电话给督察长陈博珍要求调查疏失。

10月初,员警利用「Grindr」通讯软体,与23岁谢男聊天,主动询问有没有「high five」(毒品的代号),两人随即约出来,员警询问「有没有带?」谢打开包包拿出毒品,员警亮出证件,以持有毒品逮捕谢男。

检察官从卷证资料,看到聊天软体截图,员警主动邀约开毒趴,谢嫌原本没有犯罪想法,受到员警的引诱,挑起犯罪的想法,员警作法已涉「陷害、教唆」而入人于罪,已不是发现犯罪行为后所使用的侦查技巧。

检察官发函询问作法是否适当,分局督察组也没有调查,仅以一纸员警「职务报告」,回复检方「员警本于职权侦查犯罪,过程没有瑕疵」,气得检察官痛批,证据取得违法,最后导致持有罪犯逍遥法外,警方办案技巧太差,还不知检讨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