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殴房客2岁女还出怪招逼搬家 检斥恶房东「滥权」求重刑

台北地检署

某国营企业苏姓员工当「包租公」,与房客夫妇不睦,为逼对方搬走,频繁更换门锁,致房客只能轮流外出,但仍被换锁反锁屋外,一度让2岁幼女独留屋内,苏在房客报警后,不但硬闯屋内带走女童,甚至为阻挡房客上楼,推挤房客及女童,造成女童头部挫伤。台北地检署依强制、伤害、侵入住宅等罪起诉这名恶房东,并请求法院依《儿少法》规定加重其刑至1/2。

检察官特别在起诉书上批评苏身为国营企业员工,教育程度非低,也按月收受身障及低收入生活扶助等补助,其因社会救助制度受益,明知租屋需求者相较于拥有资产的房东,社经地位多处于弱势,却在房客居住期间,未能相互扶助,反而恣意更换门锁,侵扰房客居住安宁,滥用权利,且犯后矢口否认,毫无悔意,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以资惩儆。

起诉指出,苏男2019年5月将北市文山区房屋2楼房间出租给黄姓女子,因黄女结婚,丈夫赵男入住,与苏因生活习惯互有龃龉,苏因而心生不满,要求赵、黄搬走。去年1月,黄女通知苏拟于6月终止契约搬家,希望给她缓冲时间。

但苏明知房子出租时,双方未以字据订立契约,属于不定期限之租赁,未依《民法》规定向黄女完成终止租赁契约之通知,迳要求黄在去年1月28日搬走,但黄拒绝。

去年3月7日,苏趁赵、黄外出,更换庭院门锁,2人返家后发现被反锁屋外,只能拜托同楼层租客开门,之后2人即轮流外出,避免遭苏反锁屋外。5天后,苏趁黄女外出,人在家中的赵男因听闻屋外声响出门查看之际,雇工更换1楼通往2楼的室内门锁,将赵阻挡于屋外。

赵因急着返家照顾2岁幼女,与苏僵持,报警处理,但苏为了不让赵进屋,竟直闯屋内将赵的幼女携出。员警到场处理时,赵抱女儿欲上楼整理物品,苏为阻止赵上楼,强行推挤赵与女童,造成女童头部被撞而挫伤,当场嚎啕大哭,赵愤而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