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反对「罢免投票」 不管对象是蔡正元还是黄国昌

段宜康脸书中表示,反对罢免投票,不管罢免的对象是蔡正元还是国昌。(图/记者陶本和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委黄国昌罢免投票将于16日展开,尽管只有金山区、万里区、汐止区、平溪区、瑞芳区、双溪区、贡寮区参与投票,但由于是罢免投票门槛下修后首次投票,所以仍然引起全国瞩目,对此,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却表示,反对罢免公投,不管对象是蔡正元还是黄国昌。

段宜康在脸书发文指出,对有任期民选公职行使罢免投票,无论设不设门槛;无论门槛是高是低,其实都是不合理制度因为政策主张不合己意,而发动罢免,更是违民主政治运作原则之举。不管你有多讨厌被发动罢免的对象;不管这个对象是蔡正元还是黄国昌,选民都不该支持这种反民主的投票!

网友对于段宜康的发文表示,「你是不是担心下一个换你?」、「所以选上摆烂四年爽领?」、「如果罢免蔡正元当时老段也这样说,现在说这样就算公道,否则只是干话而已」、「你的选民又不会因为你不吞曲棍球而罢免你,这样放心了?」、「宪法17条: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及复决之权」、「我真的一片黑人问号」。

黄国昌所在的新北第12选区(汐止、金山、万里、瑞芳、平溪、双溪、贡寮),选举人数为25万5551人。依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二阶段需取得10%选举人连署,也就是2万5551人,目前已经通过;第三阶段选举人总数要达1/4,即6万3887人,且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罢免案就成立。

过往罢免的规定,第三阶段的投票人数须有原选举区选举人之总数1/2以上,且采「绝对多数决」,同意票数须超过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投票数须达1/2以上。然而,2016年11月29日修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降低罢免通过门槛,第三阶段只要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的1/4以上就可通过罢免。

对于罢免投票,黄国昌在脸书中发文表示,明天,我们一起为台湾的进步与改革,坚定地投下一票。提醒大家,今日午夜12点一过就算是「投票日」,依选罢法第56条规定,到投票完毕为止,都不能在LINE、脸书或其他网路社群拉票。晚上大家拉完票后就请早点休息了。这也是明天投票结束前,国昌的最后一篇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