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会扩权修法提覆议 卓荣泰:盼立院再审法案找出最大共识
▲行政院提覆议案,政务委员林明昕说明。(图/记者陈家祥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针对国会改革法案之覆议案,院长卓荣泰6日院会中裁示通过,后续将呈请总统核可后移请立法院覆议。政院发言人陈世凯强调,本次提出覆议的目的绝不是要升高朝野对立与冲突,而是希望透过宪政运作过程,请立法院借由再次审议法案的内容,找出符合宪法以及国家利益的最大共识。
立法院5日将三读修正通过之《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以及《中华民国刑法增订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条之一条文》两案送至行政院,行政院6日院会新增讨论覆议案,院长卓荣泰裁示通过。
陈世凯主持会后记者会时说,本案经研议后有违反宪法、民主程序、法律正当程序、侵害人权之虞,包括审议程序违反民主原则、要求总统国情报告常态化以及备询违反宪法,立法院质询权、调查权以及听证的行使,违反权力分立原则,以及侵害人民基本权利。
陈世凯说,人事同意权的行使也可能影响宪法与法定机关职权的行使,藐视国会罪的规定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比例原则以及正当法律程序等,窒碍难行之处。
陈世凯表示,依《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第二项第二款规定办理,行政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有责任捍卫宪政秩序,守护人民的基本权益。
陈世凯强调,民主正应经由讨论与沟通的过程建立共识,本次提出覆议的目的绝不是要升高朝野对立与冲突,而是希望透过宪政运作过程,请立法院借由再次审议法案的内容,找出符合宪法以及国家利益的最大共识。
▼行政院提起覆议案流程。(图/记者郭运兴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