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警比中指辩称看钻石 女遭诉

周姓女子派出所制作笔录时,向员警比「中指」;检察官侦讯周女辩称「是给警察看中指的钻石很大颗」,今天遭检方起诉。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周女于10月25日下午2时许,前往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报案,称遭人伤害要提出告诉。

起诉书指出,员警在制作笔录时,周女却在派出所内外四处行走,员警劝导周女返回座位,周女却向员警比出「中指」。

周女于警讯时辩称,比「中指」是在玩「乌龟乌龟翘」。经移送地检署,周女在检方侦讯时,又辩称「是要给警察看她中指的钻石很大颗」,表示自己也是有钱人

检察官勘验派出所监视录影画面,认为周女所辩是卸责之词,不足采信,依妨害公务罪将周女起诉。10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