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火酿6死「17房隔成41间套房」违法改建最高开罚30万

台中市一栋集合式住宅大楼6日发生大火,造成6死6伤,市府清查申请旅馆核定17间房间,违法隔间成41间套房,8日勘查依违反《建筑法》将开罚6到30万元。(记者爆料网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台中市中区兴中街集合式住宅大楼6日发生大火事件,造成6死6伤的憾事,市府清查,该大楼本来申请旅馆时核定17间房间,却违法隔间成41间套房,都发局8日派员现场勘查,已违反《建筑法》,违规情节重大,将开罚6到30万元。

台中市中区兴中街一栋集合式住宅大楼,发生这起造成6死6伤的憾事,市长卢秀燕8日主持市政会议时表示,「非常心痛!」要求相关单位彻查,防止悲剧重演。

都发局表示,这栋前身为旅馆的建物,2011年10月13日起申请展延暂停营业,2012年及2015年稽查时现场未营业,于2019年废止旅馆使用,后续若作为他种用途使用,依规应提出变更使用执照申请。

都发局强调,建筑物变更使用执照,需由建物所有权人提出申请,这栋大楼在2019年后并无办理变更使用执照纪录。

都发局长黄文彬指出,这栋以套房出租的大楼,在第2、5、6、7楼原本作为旅馆使用,申请时核定17间房,后续是否擅自改建增加套房,火灾调查后,8日派员现场勘查,违反《建筑法》,依《建筑法》相关规定办理,因违规情节重大,将开罚6到30万元。

兴中街这栋集合式住宅,向市府于1986年申请建筑使用执照,到1997年时申请变更使用2、5、6、7楼作为旅馆使用。

观光旅游局长韩育琪说,观旅局至2004年核准其登记为旅馆业,这期间可能因客源不足及营善不善等问题,向市府陆续申请高达8次的停业,到2019年旅馆登记证被市府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