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爸聲請自訴侯友宜新北地院駁回 理由:不具相當因果關係
新北市2岁男童「恩恩」的爸爸,控告新北市长侯友宜、前新北市消防局长黄德清、卫生局长陈润秋等3名官员,督导不周涉犯过失致死罪嫌。案经新北地检署处分不起诉、高检署驳回再议确定,恩恩爸改声请新北地院准许提起自诉追究,上个月27日新北院裁判驳回确定。
裁判书指,去年4月14日恩恩爸因新冠肺炎确诊,在新竹市居处隔离,当天上午8时50分,恩恩妈带恩恩及恩恩胞姐到卫福部立双和医院采检PCR,当天傍晚5时20分左右,恩恩及姐姐被通知确诊,不久恩恩便出现发烧、发紫斑、呼吸短促、意识不清等症状,恩恩妈从傍晚5时59分55秒开始,多次拨打119派员前来送医。
当天晚上7时27分,消防局才派救护车将恩恩送至双和医院抢救5天,最后恩恩仍因病毒感染败血性休克、急性肝功能衰竭引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并急性脑干病变,于同月19日凌晨3时46分救治无效宣告死亡。
为此,恩恩爸多次怒杠消防局和卫生局墨守成规,不肯立即派救护车协助恩恩送医急救,导致恩恩延误81分钟才送医,害他与妻子痛失爱子。对于没尽责督导「24小时紧急联络管道」、「顺畅紧急医疗流程」对新北市长侯友宜、时任新北市消防局长黄德清、卫生局长陈润秋等3人,提告过失致死罪嫌。
案经新北地检署处调查,处分不起诉,高检署驳回再议确定,恩恩爸改声请新北地院准许提起自诉追究。上个月27日,新北院以纵使整个紧急救护流程(包含但不限于电话联络、派遣救护车)皆如恩恩爸预期顺畅,让恩恩可以提早送至有能力收治的医院急救。
但基于恩恩病情状况,仍难以避免他死亡结果,及死亡前阶段健康权受损结果发生。被告等3人纵有违反作为义务,亦与恩恩死亡结果发生,不具相当因果关系及可归责性,裁判驳回确定。
恩恩爸向新北地院声请准许提起自诉追究,上个月27日新北院裁判驳回确定。图/联合报系资料库
恩恩爸向新北地院声请准许提起自诉追究,上个月27日新北院裁判驳回确定。图/联合报系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