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当自强 「儿童权利公约驻校大使培力营」培养公约种子

云林县妇幼关怀协会在云林县北港镇举办「儿童权利公约驻校大使培力营」,培养公约种子。(张朝欣摄)

云林县妇幼关怀协会2日在云林县北港镇北港高中举办「儿童权利公约驻校大使培力营」,共有北港地区45名国、高中学生参与。培力营以儿少为「权利主体」,让学生了解自身权利、如何面对校园霸凌等知识等,借此让参与此次活动的儿少,成为传递儿童权利公约的种子。

云林县妇幼关怀协会去年曾在云林县举办儿童权利公约推广活动,发现县内学生对儿童权利公约接触甚少,学校的课程也不常提到相关议题,因此特别举办此次「儿童权利公约驻校大使培力营」活动,邀请中正大学法律系教授廖宗圣前来授课。

妇幼关怀协会总干事黄慧玲表示,以前的错误观念,觉得孩童只是家长的财产、附属品,完全没有地位权利。近年来世界各国渐渐重视儿童权利,甚至有1个CRC儿童权利公约的组织,台湾一向重视人权,所以也加入成为其中1员。

云林县议员蔡岳儒说,让孩子去思考自身权利在哪里?如何维护自己权利,万一遭受校园霸凌,或在校外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如何保护自己。此次活动教导孩子让自己的权利得以伸张,并担任维权大使,把这些知识传给其他同学。

行政院云嘉南区联合服务中心执行长许根尉指出,校园学子的维权,必需从小就建立法治观念,这也呼应未来法务部力推的国民法官法,从小培养孩子能够保护自己,甚至站出来保护他人,是强化台湾人权重要的扎根教育。

学生们表示,此次上课,让大家了解公约4大原则,包括禁止差别待遇、儿童最佳利益、儿童表意权、儿童生存和发展权,例如儿童也有注射疫苗的权利、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不被歧视排挤的权利,觉得对自己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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