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放鞭炮意外频传 家长未陪同施放者最高罚1.5万

▲「苹果火箭冲天炮。(图/取自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过年放鞭炮烟火国人习俗也是乐趣,但要注意安全、不要触法。依据新修正的「爆竹烟火管理条例」,12岁以下的儿童施放烟火时,家长未在旁陪同,将罚款新台币3000至15000元。台北市消防局表示,儿童大多不了解鞭炮的危险性,曾发生过不少遭炸伤案例,严重的甚至丢掉性命,施放时应由家长在旁监看。

今年消防局除了依惯例水车,24小时巡查成美河滨公园、关渡宫等特定区域外,还会加强搜证、开单,并待命处理火警警方也会配合加强巡逻。

鉴于近年来市面上充斥地下工厂制造的鞭炮烟火,还有代理商大陆东南亚地区进口烟火爆竹,因品质不稳定,已发生多起炸伤民众案例。消防署也指出,爆竹烟火管理条例已建立「一般爆竹烟火认可制度」,产品需通过「型式认可」及「个别认可」的程序,并附加认可标示后才能在市面上贩卖。民众在购买时,要注意鞭炮烟火上有无内政部核可的认可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