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以下不能单独放鞭炮! 台中新规通过最高罚1万5

▲过去曾有孩童自行鞭炮,而遭炸伤的意外。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过年或是一些庆祝活动大家都喜欢放鞭炮助兴,不过爸妈们得要特别注意了!台中「爆竹烟火施放管制条例」今年(2016)新增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单独施放爆竹。」不然家长就会被罚3千元至1万5千元的罚款,就是怕小朋友单独施放,容易发生危险!

许多人喜欢在庆祝活动施放爆竹鞭炮,炒热气氛也很好玩,不过相关的意外事故却常发生,因此台中市议会通过「爆竹烟火施放管制条例」,增订「12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单独施放爆竹。」否则将开罚最高1万5千元,其他也不能在凌晨12点至早上6点施放飞行及升空类爆竹,同时禁止在人群众多地方、住宅区,或将鞭炮用倾倒方式施放,否则将被罚3万至15万元。

另外像是炸寒单、盐水蜂炮等大型的鞭炮活动,也受到八仙尘爆的影响,管制越来越严格,连保险公司都要求提高保额,有的甚至拒绝承保,这也让庙方觉得吃不消,只希望能够在元宵节前能让投保事宜有个着落,让活动能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