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O回应:视觉中国把授权当作版权转让「属非法行为」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导,对于昨天发生的「黑洞照片属于视觉中国」事件,欧洲南方天文台(ESO)表示,该照片属于事件视界望远镜,他们从未、也无权将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主张版权一事属于非法。」
据报导,欧洲南方天文台提到,根据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只要是在「内容的来源被清晰地标明且对用户可见」的情况下,ESO官网发布的图片、影片、音乐与新闻稿、公告等多媒体档案、文本都可以在「非独家基础上」免费复制。
欧洲南方天文台说明,这张黑洞照片的版权归属于事件视界望远镜(Event Horizon Telescope,以下简称EHT);ESO隶属于EHT。欧洲南方天文台说,「这些图片可以免费使用,只要正确注明了图片的来源,这些图片也提供商业使用。」
欧洲南方天文台指出,除了多媒体使用外,新闻稿、公告、一周图片精选和图注都该署名ESO;ESO的材料、图像和影片不得用作「声明或暗示ESO及任何ESO员工对该产品或服务背书」的用途,且「假如图片内包含可识别的人物」,则「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欧洲南方天文台提到,到目前为止确实有收到一些公司和个人提出的「关于可能限制使用黑洞照片」的相关问题,这些公司与个人想把照片用作「从学生研究项目到营利创作的艺术品」等用途。
但是,欧洲南方天文台强调,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与他们联系,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自称代表视觉中国的代表人出现」。对于昨天发生的事件,欧洲南方天文台回应,视觉中国把「授权」当作「版权转让」,并进行销售、牟利的方式,属于非法行为。
▼视觉中国原来想对黑洞照的「商业用途」进行收费,后来改成「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图/翻摄自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