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观点-台商跨国投资 莫忽略FDI审查

图/美联社

观察台湾近年跨国并购市场及相关统计数据,台湾企业近年反客为主、赴海外进行跨国并购投资之案件增加,成为台湾并购市场之趋势和主要支撑动力。对外跨国并购从签约走到成功交割,除并购交易方间之交易和商务条件合意外,相关法规遵循,尤其各国政府、主管机关的核准或申报,往往是跨国交易能否顺利交割的重要先决条件之一。其中,外人投资(FDI)审查更是跨国并购不可忽略的核准重点。

■「国家安全」在投资审查的角色日益扩张

近年全球地缘政治不稳定,各国贸易壁垒及保护主义之兴起,也反映在各国愈趋严格的外人投资审查规范,依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DA)统计报告分析,截至2023年初,至少已有37个国家基于「国家安全」制定审查监管机制,且「国家安全」概念的范畴于过去五年间已日益扩张,政府整体而言对涉及关键技术和策略性科技之外人投资案倾向采取更紧缩之审查力道,其中包含能取得敏感性个人资料或有能力影响公众意见的经济行为或产业。

以美中欧为例:美国自2018年起即通过「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扩大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对外人投资案件的审查范畴,并陆续修改相关规定和指引,时时调整对关键技术和科技、敏感性产业之范畴认定,加强审查力道。中国亦于2020年底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在既有的外商投资法上额外要求以国家安全角度审查,并聚焦重要关键技术行业之外资投资。

欧盟于2020年底实施「欧盟外资审查框架条例」(EU framework for screening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鼓励欧盟会员国于国家层面设置外人投资审查机制,且会员国就其收受之外人投资审查案有向欧盟申报之义务,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欧盟有权得就该外人投资案另为小组审查(panel review)提供深度审查意见,其他会员国亦有权就该案件表示看法,虽然欧盟层面之审查意见对会员国并无强制拘束力,惟仍可能于一定程度上实际影响会员国就该外人投资案之审查。该新制度反映了欧盟作为一欧洲超国家经济体,在外资投资欧洲进而可能影响欧洲整体安全或经济利益更广层面上的关注和保护色彩。

■地缘政治风险牵动准驳,台商海外并购宜有备案

各国政府之核准审批已然成为跨国并购不可忽略之重要因素。以几年前备受注目的环球晶收购德商世创一案为例,自2020年底环球晶圆宣布启动收购德商世创,若收购成功将一举成为全球矽晶圆龙头,最终因迟未能取得德国政府BMWK(Federal Ministry for Economic Affairs and Climate Action)之核准,而于2022年2月宣布终止该并购案,然环球晶并未因此止步,而是同时宣布启动B计划,将原拟收购用之资金转投入海外扩厂,获得各界一致好评,成为跨国并购案虽失败仍华丽转身的经典案例。

当前全球地缘政治风险、大环境不确定性变数众多下,台湾企业进行对外跨国投资并购,更需留意可能涉及之各国外人投资许可法规范,事前仔细评估可能需取得核准之国家、审查时程及准驳风险,纳入并购时程计划之规划考量中。

企业若能事前思考当并购案不幸遭否决时可采取之Plan B备案,期能尽量降低对企业之冲击,甚或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转个弯走出另一条康庄大道。(本文仅为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事务所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