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长照悲歌研议修法 网看到「这点」全炸锅惊爆恐怖后果

针对长照弑亲悲歌,法务部7日表示,研议朝三方向修法。(图/资料照)

台湾10年来已发生近百起「照顾杀人案」,民众因不堪长期照料重病亲人,或不忍亲人长期受病痛所苦,选择亲手结束亲人生命。法务部昨(7)日表示,目前针对此类「长照悲歌」的案件考虑朝三方向修法,不料竟引起网友论战。

去年有民众选择闷死久病的脑麻女儿,让女儿脱离痛苦,事后刑期超过2年,依规定不得缓刑,脑麻团体为此吁请总统蔡英文特赦该民众;而资料显示,类似的案件10年来已有近百起,每每发生都让各界感叹「长照悲歌」。

针对此类「长照悲歌」案件,法务部研议朝三方向修法,但其中有一方向是修正缓刑要件,拟将缓刑要件由目前的「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之宣告」,修正为「受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之宣告」。

消息曝光后引起PTT网友论战,质疑「这只是治标不治本」、「这是在鼓励弑亲的意思吗?」「把浪费的钱,十分之一拿来推动补助长照就够了」、「法务部提出这个,是鼓励人用不人道的方式弄死自己亲人」。

还有更多网友认为,政府应通过安乐死解决相关问题,「直接安乐死不就好了?非得要亲人当刽子手?」「修法免关是X小?应该是要修法合法安乐死吧?」「不想处理安乐死、也不想增加安养设施、也不想增加社福预算,直接减刑解决问题?」

「口口声声说要安乐死,你们根本没搞懂甚么叫安乐死!」医师乡民「Tosca」则说,就算通过安乐死也要本人同意才能执行,但许多长期接受照顾的病人为严重失智,根本无法自己做决定,直言安乐死并非用来解决长照问题的,「安乐死是让生命末期很痛苦的人,让他自己决定有尊严地离开,就像傅达仁」。

此外,也有网友提到,若改成3年以下缓刑,恐怕会让更多罪犯免于被关,傻眼呛「像这种就是大网一开,替3年以下的解套,不用关吧?」「如果诈骗集团判3年,不就是不用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