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了! 明年起「乘载孕妇」小型车不受国道高乘载管制

▲高公局宣布,明年起乘载孕妇小型车不受国道高乘载管制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高公局今宣布,自106年起乘载孕妇(含自行开车或搭乘)未满3人小型车,不受国道高乘载管制(含周日国5北上常态高乘载),高公局提醒,请用路人主动出示孕期内的孕妇健康手册及附照片身分证明等2项证件,以备查验放行。

秉持「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第33条「孕妇应优先获得照顾」的精神,高公局考量车辆行驶国道相较其他替代道路较为平稳舒适,明年起(含元旦连假第1天105年12月31日),在高乘载管制时段提供「乘载孕妇」未满3人小型车通行,使孕妇优先获得照顾。

▲为照顾孕妇,高公局宣布乘载孕妇的小型车,不受高乘载管制。

高公局呼吁,乘载孕妇的小型车用路人,高乘载管制时段如有使用国道需求,请于交流入口检查处主动出示孕期内孕妇健康手册(请翻至『初次产检纪录页面)及附照片身分证明(如身分证、健保卡或驾照等)等2项证件「缺一不可」,供现场管制作业人员查验,以利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