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银发族被乱卖金融商品 金管会出招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指出,考量保险业办理保险商品设计与要保文件、资讯系统之变更、教育训练等前置作业,均需相当作业时程,因此,对上述保险业KYP及KYC强化措施之相关规定,将给予作业缓冲期,明定今年10月1日施行。

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则指出,银行公会研拟的「银行业公平对待高龄客户自律规范」草案,已在3月23日经金管会同意备查。自律规范所适用之高龄客户,为现行老人福利法第2条规定之对象,即65岁以上之自然人。

未来银行业者依据自律规范,对于高龄客户所应采取之公平对待措施包括:一、采取合宜措施,以了解高龄客户业务往来需求;二、建立协助高龄客户表达其需求之机制,包含可记录及查询该等客户之需求;三、建立高龄客户申诉案件资料库,定期审视高龄客户申诉资料与处理情形;四、提供高龄客户投资型金融商品交易服务时,应有妥适之适合度评估机制;五、采取高龄客户能理解之沟通方式,说明相关资讯;六、制定柜台人员对高龄客户异常金融交易行为之应对保护措施;七、建置员工服务高龄客户之金融友善教育训练计划等。

童政彰表示自律规范对高龄族群的保护重点有三方面:一、银行业者对高龄客户必须有更多的了解、观察及咨询(符合法令规定),以确实评估其金融需求。二、在客服流程设计、商品开发过程方面,也应考虑高龄客户之特殊需要,并纳入友善性考量。

三、在商品推介、销售环节,应借由KYC、KYP及适合度分析等审慎评估程序之强化,以及建立相应之控管措施与风险管理机制,俾向高龄客户推介适合当事人风险属性及承受能力之金融商品或服务。金管会希望银行要加强行员教育训练,提升员工对高龄客户脆弱性因素之认识,并结合现行关怀提问制度,订定柜台人员对高龄客户异常金融交易行为之应对保护措施,以全方位提升对高龄客户金融消费权益之保护。

童政彰指出,考量自律规范发布后,银行内部规章及资讯系统仍须配合调整之时程,因此给予银行6个月缓冲期,即银行应于2022年9月底以前完成相关内部作业准备。另为督导银行业者落实执行,金管会已要求银行须配合订定内部作业规定,列为内部查核项目。金管会亦请银行公会适时向会员银行办理说明会,以落实执行自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