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旅游「红色」警示 消费者可无条件退费

行政院15日下午6时发布菲律宾旅游警示灯号为「红色」警示,消费者赴菲旅行团可可以无条件解约退费。(图/记者黄子玮摄)

旅游中心综合报导

对于菲律宾政府毫无道歉诚意,我政府感到强烈不满,行政院长江宜桦15日下午6时宣布采取8项制裁措施,其中第1项即是发布菲律宾旅游警示灯号为「红色」警示,也就是消费者可以无条件解约退费,针对赴菲旅行团解约退费处理原则,行政院消保处表示,旅行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须将剩余款项退还给旅客

行政院已于15日晚间6时点将菲律宾旅游警示灯号列为「红色」警示(避免前往)。消保处建议国人不宜前往该地外,交通部观光局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及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也获得共识,适用「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范本」第28条规定,消费者可以无条件解约退费。至于退费处理原则,消保处指出,旅行社在扣除已代缴的规费或因履行契约所支付的全部必要费用后,剩余款项须全数退还旅客。

消保处表示,根据交通部观光局及旅行公会统计,国人目前在菲律宾旅游的团体成员约有20团、计390人,旅行公会也已要求各旅行团尽全力保护旅客安全。观光局也呼吁旅行业者,针对目前尚未组团者,不鼓励后续再组团前往菲律宾旅游。消费者若遇争议无法解决时,可向观光局、消保处或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申诉。

消保处再次提醒国人,若非必要,勿前往菲律宾商旅外交部已公布相关菲律宾旅游警示最新商旅资讯,国人可利用领事事务局网站查询。另在菲律宾境内的国人如遇紧急情形须要协助,可主动与我国驻菲律宾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联系电话(63-2)887-6688,或拨打国际长途电话号码+886-800-085-095与「外交部紧急联络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