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死团体为救死囚 还曾伪造文书
殉职员警凃明诚二姊(左二)怒轰「废死团体滚去18层地狱」。(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杀警案殉职员警家属痛批废死团体「下18层地狱」,再度引爆死刑议题,近年来废死团体、人权律师为求死刑犯「枪下留人」,利用法务部订定的死刑执行规则,一再替死刑犯声请非常上诉、再审、释宪,技术性的拖延死刑执行,让法务部的「慎重执法」,成为死刑犯另类「免死保护伞」。
法务部为慎重执行死刑案件,订定「审核死刑案件执行实施要点」,规定只要死刑案件遇有声请再审、提起非常上诉、声请释宪,就暂不执行。但因声请非常上诉、再审、释宪次数没有限制,死刑犯及民间团体就一提再提,明知一再被驳回,仍以理由相同的例稿反复声请,利用法律程序,技术性的拖延死刑执行。
废死团体争取死囚人权不余于力,甚至曾出现过疑似违法争议事端。纵火烧死2名安亲班学童的死刑犯钟德树,曾声请30多次的非常上诉、4次释宪,都遭驳回。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在执行他的死刑案时,就发现废死团体在1天之内以例稿,连提3次非常上诉,意图挡下死刑执行。
另废死团体2010年间曾为40名死刑犯声请释宪,当时死囚之一的王国华,明确表示不同意联盟代为声请释宪,却仍擅代王声请释宪,引发疑涉伪造文书争议,检察官调查后认为废死团体未经死刑犯本人授权,自行刻章盖用在释宪声请书,作法确有瑕疵,虽有伪造文书的客观事实,主观上并没有伪造文书犯意,2011年签结全案。
但当年的承办检察官还语重心长提醒废死团体,要以本案作为借镜,纵使废死理念崇高,但若是手段、作法不当,将影响日后理念与工作的推动,甚至受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