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某国小征厨工 钻漏洞少给薪
高雄市凤山区某国小应征厨工,新水却只开出2万3100元,该校借由工时只有7小时的缘由,规避劳基法所开出的最低基本薪资。图非当事学校。(本报资料照片)
学校竟带头违法?高雄市凤山区某国小应征厨工,薪水却只开2万3100元,疑借由工时7小时,企图规避劳基法所开出的最低基本薪资。他校校长狠批,少于8小时基本工时,就可钻漏洞,相当过分。被点名的学校校长坦承疏失,允将调回工时8小时,并给付基本薪资。
该校在网路贴出应征正职厨工公告指出,上班时间为早上7时30分至下午2时30分,工时为7小时整,而薪资开出2万3100元,含劳健保,休假也以学校作息调整。但就有民众质疑,校方是否是为省人力成本,而降低1小时工时,每位厨工便可减少超过3000元人力成本支出?
对此,高雄市劳工局回应,根据劳基法施行细则第13条规定,劳工工作时间每日少于8小时者,除工作规则、劳动契约另有约定或另有法令规定者外,其基本工资得按工作时间比例计算;而该国小所开出的2万3100元得另外计算。
劳工局解释,如该校厨工每日工时7小时,月薪依基本工资比例计算,应以基本薪资2万6400元乘以7再除以8来计算(2万6400×7÷8)=2万3100元,因此该校并无违反基本工资规定。
另所国小校长直言,平常学校若以公办公营方式,通常会以时数8小时聘请校内厨工,且会依照劳基法给予基本薪资2万6400元;该校是为节省人力成本刻意降低工时,来规避劳基法,明显钻漏洞导致厨工权益受损,相当过分!
爆出争议的国小校长表示,若按时薪来算,目前开出的薪水的确不太合理,薪水计算方式也处于模糊地带,虽然劳工局认定不违法,但为体恤厨工,2月1日将把工时调高为8小时,以符合基本薪资2万6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