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中案重啟調查校方仍認定「霸凌不成立」 教育局:完全無法認同

人本基金会与丰原高中轻生学生家长,今年7月举行记者会。图/本报资料照

台中市丰原高中男高中生今年2月疑遭师长和教官霸凌后轻生,涉案的学务主任遭停聘,校方的调查报告一度遭教育局退回重启调查,调查结果在开学前出炉,仍认定是前学务主任管教失当,「霸凌未成案」。台中市教育局今强调,完全无法接受,已正式行文学校要求校方尽速出面解释、以示负责,对于不当管教部分,教育局将直接提专审会,取代学校教评会功能,审议有无解聘、不续聘、停聘必要。

丰原高中疑似校园霸凌案,校方今年6月26日函报调查报告至台中市教育局,教育局审阅后认为仍有外界关注事证及疑点待厘清,7月4日退请学校重启调查。本来被停聘3个月的前学务主任,6月底停聘期满后复聘,引起外界质疑,校方7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前学务主任再停聘1个月。

前学务主任停聘将于8月31日期满,校方昨天一整天开会讨论该案。校方表示,经霸凌因应小组重新启动调查后,仍认定前学务主任为管教失当,霸凌案不成立。

教育局指出,依教育部规定,霸凌及不当管教须由学校负责调查,教育局曾行文丰中,学校对该生在校期间遭不当惩处长达1年半时间,已符合霸凌要件,应属霸凌成立,要求学校应严审严办;但今年7月退请学校调查,调查结果霸凌竟仍不成立,教育局完全无法接受,已正式行文学校要求校方对霸凌不成立的理由公开向外界说明,以示负责。

至于不当管教部分,学校调查认定成立,且情节重大,但却对前学务室主任只送考核会做记过处分。教育局强调,依据学校调查报告,学校相关行为人不当管教,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情节重大,教育局认为此惩处与调查结果并不对等,要求学校送教评会依教师法检讨有无「停聘、解聘、不续聘」必要。

教育局认为,学校教评会决议明显无法受社会公评,教育局完全无法认同,主动介入,依教师法将全案迳提专审会审议,专审会依法取代学校教评会功能,就该案行为人是否涉有教师法停聘、解聘、不续聘进一步严审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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