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中案仍認定未霸凌 教局不認同

台中市丰原高中男学生今年2月疑遭霸凌轻生,校方两度启动调查,都认定未涉及霸凌,但前学务主任管教失当,将记过处分。台中市教育局昨表示,霸凌事实明显,无法接受该调查结果,将依教师法提专审会,最高可处解聘处分。

高中生家长表示,对该报告失望且生气,调查小组就是学校自己人,不具公信力,也未采纳学生说词,「只想了解孩子到底发生什么事?」今将提申复。

丰原高中表示,校方重启调查后,认定该生轻生非单一事件,教职员处分并无针对性,因查无新事证,因此维持原处分。前学务主任因校方重启调查,遭停聘到8月31日届满,预计9月1日回校任职,但无法再担任学务主任;教育局表示,后续将依专审会决议处置。

丰原高中此疑似霸凌案由人本基金会与学生家长开记者会揭露,校方启动调查程序,6月底将调查报告函送教育局,仅认定涉及不当管教,记小过处分;教育局退回该报告,要求厘清疑点并重启调查;前学务主任原遭停聘3个月,6月底届满要复聘,校方7月底重启调查,该员再停聘1个月。

丰原高中新调查结果前天出炉,仍认定霸凌不成立,但涉及不当管教。教育局表示,完全无法接受,已正式行文学校对外说明,以示负责;针对涉及不当管教,将依照教师法规定,迳提专审会审议,取代原有学校教评会功能,审议有无解聘、不续聘、停聘必要。

教育局表示,依学校调查报告,该生在校遭不当惩处1年半,已符合霸凌要件;相关行为人不当管教,惩处与调查结果并不对等。

丰原高中调查结果出炉后,教育界有人批评「师师相护」,但也有人说,校园霸凌因应小组成员都是专家,都是与案件无关第三方,涉及性平或霸凌事件,只能依证据调查,即使校内人员都难窥全貌,但涉及隐私无法揭露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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