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轻生案霸凌不成立 台中教育局介入严审严办
台中某市立高中生轻生案,校方重启调查后仍认定霸凌不成案,图为人本教育基金会陪同该生家属出面控诉画面。(本报资料照片/陈淑娥台中传真)全国各县市安心专线1925
台中市1所市立高中日前传出学生疑遭霸凌轻生案,校方首次调查结果遭退回,但重启调查仍认定霸凌不成案,教育局29日说重话,强调无法接受,要求校方尽速出面解释;对于不当管教部分,该局直接提专审会,9月1日将就前学务主任是否涉「停聘、解聘、不续聘」严审严办。
该市立高中疑似校园霸凌案,校方今年6月26日函报调查报告至台中市教育局,教育局审阅后认为仍有若干外界关注事证及疑点待厘清,退请学校重启调查。如今开学在即,调查结果8月出炉,校方表示,经霸凌因应小组重新启动调查,仍认定前学务主任为管教失当,霸凌案不成立。
教育局对此昨重话强调,已正式行文要求校方尽速出面解释,以示负责。另依教育部规定,霸凌及不当管教须由学校负责调查,该局曾行文学校,指学校对该生在校期间遭不当惩处长达1年半,符合霸凌要件,应属霸凌成立,要求严审严办,但学校调查结果霸凌竟仍不成立,教育局无法接受。
至于不当管教部分,学校调查认定成立且情节重大,却对前学务室主任仅送考核会记过处分。教育局强调,依据学校调查报告,学校相关行为人不当管教,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情节重大,该局认惩处与调查结果不对等,要求学校送教评会依教师法检讨有无「停聘、解聘、不续聘」必要。
教育局指出,由于惩处与调查结果不对等,学校教评会决议明显无法受社会公评,该局主动介入,依教师法将全案迳提专审会审议,取代学校教评会功能,将就前学务主任是否涉教师法「停聘、解聘、不续聘」情形进一步严审严办。全国各县市安心专线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