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高中霸凌案申复成立 教育局促两个月完成调查

台中公立高中生疑遭霸凌轻生身亡案,8月认定霸凌案不成立,学生家长提出申复,学校审议申复成立。(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市2月间发生高中生疑遭霸凌轻生身亡案,校方霸凌因应小组调查后,8月认定霸凌案不成立,学生家长提出申复,学校审议申复成立。台中市教育局3日指出,针对申复成立理由中新事证及待查事项详细调查,务必两个月内完成,让真相大白。

教育局表示,该高中案日前经学校调查后,做出霸凌不成立结论当下,该局立即函复学校,强调多项管教措施及行为已符合霸凌要件,应属霸凌成立,经当事人提出申复后,学校审议申复成立,依防制霸凌准则规定,学校应立即召开「防制校园霸凌因应小组会议」重新做出决定。

教育局强调,若学校后续决议重启调查,市府将立即督促学校依规另组调查小组,针对申复成立理由中新事证及待查事项详细调查,务必两个月内完成,让真相大白。

至于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及主任教官目前所受的行政处分,均属当时霸凌不成立、不当管教成立相关处置,学校针对霸凌若决议重启调查,将依调查结果另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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