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輕生案「霸凌成立」 前學務主任停聘、主任教官撤職
台中市丰原高中男学生今年2月疑遭霸凌轻生,校方两度启动调查,认定未涉及霸凌,高中生父亲提出申复,全案重启调查报告日前出炉,确定霸凌成立。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市丰原高中男学生去年2月疑遭霸凌轻生,校方两度启动调查,认定未涉及霸凌,高中生父亲提出申复,历经重启调查报告日前出炉,前学务主任、主任教官及一名校安人员确定霸凌成立,学校今日召开教评会,决议将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校安人员已于事件发生后离职,学校不再录用,主任教官则由教育局召开军训教官人事评审会决议撤职。
教育局指出,该案去年2月发生后,教育局要求学校展开调查,但学校态度消极不作为,去年3月23日教育局出重手,将校长、主任教官、教官及学务创新人员等有关人员,全数调离现职。
学校调查前学务主任不当管教成立且情节重大,但仅予以记过一次处分;教育局无法接受,要求学校召开教评会,但学校仍对前学务主任维持记过一次处分,教育局认为此惩处与「情节重大」完全不对等,于去年9月间依教师法主动介入,召开专审会将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
丰原高中男学生去年2月轻生后,校内组成霸凌因应小组调查,6月26日将调查报告函报市府,教育局审阅后,认为疑点仍待厘清,7月4日退回请学校重启调查;校内霸凌小组再次调查后,认定涉及管教不当,但霸凌案不成立。
高中生家长不满调查报告,向校方提出申复,经申复小组审议通过,全案重启调查报告日前出炉,确定霸凌成立,今日学校教评会决议做出惩处,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
教育局指出,后续会持续努力提升教师正向辅导管教专业知能,强化防制校园霸凌知能素养、落实校园三级预防辅导及关怀工作提供辅导资源,给学生友善安全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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