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霸凌案前學務主任 管教失當停聘1年

丰原高中。图/报系资料照

台中市丰原高中男学生今年2月疑遭霸凌轻生,校方两度启动调查,都认定未涉及霸凌,仅认定前学务主任管教失当记过处分。台中市教育局昨召开专审会,决议将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并要求丰原高中检讨教评会审议程序。高中生家属已提出申复,全案将再进行调查。

高中生父亲昨表示,对专审会决议感到生气也无法接受。人本基金会中部主任曾芳苑说,停聘1年等于留职停薪,可说在帮加害人避风头,应改为解聘1年,期满再检视是否有资格任教职。

全案由人本基金会与学生家长开记者会揭露,校方6月底将调查报告函送教育局,认定涉及不当管教,前学务主任记过处分;教育局退回该报告,要求厘清疑点并重启调查;二度调查结果近日出炉,仍认定涉及不当管教,不成立霸凌,教育局表示无法接受,昨依教师法召开专审会审议。

教育局表示,昨专审会上,前学务主任由律师陪同,陈述主张并补充资料后离场,审议委员讨论后认定有停聘必要,将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该校前主任教官不具教师身分,不适用专审会,另有依法惩处的法规管道。

针对涉案的其他教职员,教育局表示,依学校调查报告召开人评会,决议记过2次处分,已报中央权责机关核定;对于校内学务创新人员,依据调查报告及其处置建议,记过1次处分,该学务创新人员已申请离职。

教育局表示,要求丰原高中彻底检讨教评会审议程序,检视现行校规、奖惩规定等,汰除不合时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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