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中案學務主任涉不當管教 專審會今決議停聘1年

高中生父亲与人本基金会前天举行记者会,痛批调查报告荒诞离谱,并提出申复。 记者余采滢/摄影

台中市丰原高中男学生今年2月疑遭霸凌轻生,校方两度启动调查,都认定未涉及霸凌,仅认定前学务主任管教失当,记过处分,引发哗然。台中市教育局今日召开专审会,经委员审议后,认定前学务主任有停聘必要,决议停聘1年。教育局也要求学校彻底检讨教评会审议程序,提升妥适性,尽速汰除不合时宜的校规或奖惩规定。

丰原高中疑似霸凌案由人本基金会与学生家长开记者会揭露,校方启动调查程序,6月底将调查报告函送教育局,仅认定涉及不当管教,前学务主任记过处分;教育局退回该报告,要求厘清疑点并重启调查;前学务主任原遭停聘3个月,6月底届满要复聘,校方7月底重启调查,该员再停聘1个月。

丰原高中新调查结果8月28日出炉,仍认定霸凌不成立,但涉及不当管教。教育局无法接受校方的调查结果,今日召开专审会审议。

教育局表示,今日专审会开会,会中当事人由律师陪同与会,充分表达意见,陈述自我主张或补充相关资讯提供委员参考;当事人离场后,委员经个面向审慎讨论,最终认定有停聘之必要,将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

至于主任教官,教育局表示,专审会审议的对象是指具有教师身分的人员,主任教官不具教师身分,另有依法惩处的法规及管道;教育局已依据学校函报调查报告结果,召开人评会审理,并决议对主任教官记过2次处分,并已报中央权责机关核定。有关学务创新人员,学校依据调查报告及其处置建议记过1次处分。据了解,学务创新人员已申请离职。

此外,教育局要求学校彻底检讨教评会召开、审议或决议程序,提升妥适性;另提醒学校就现行校规及学生奖惩规定详加检视,尽速汰除不合时宜的规定或措施,应尊重学生自主权,校园安全管理措施亦应与时俱进,以维护学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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