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中霸凌案 涉案主任裁罰遭批過輕
丰原高中轻生案最终确定「霸凌成立」,民进党议员林祈烽质疑,前学务主任仅停聘两年,结果合情、合理、合法吗?图/林祈烽提供
台中丰原高中男学生疑遭霸凌去年2月轻生,事隔1年,校方调查小组上月18日确定「霸凌成立」。民进党议员林祈烽质疑,涉及霸凌的前学务主任仅停聘2年,对比1条生命,质疑裁罚过轻。台中市长卢秀燕说,该案件主要的涉事教官已被撤职,有的人被停聘。教育局长蒋伟民说,前学务主任惩处经教评会认定。
丰原高中学生轻生案,校方两度启动调查,皆认定未涉及霸凌,死者父亲无法接受提出申复,最终因连续性、针对性的管教行为,确定「霸凌成立」,主任教官撤职、校安人员不再录用,前学务主任先前已停聘1年,这次再停聘1年,总共2年。
中市议会昨天进行「丰原高中霸凌案」专案报告,林祈烽质疑,教师霸凌学生致死案件,竟然要花1年多来回调查才有结论,霸凌主角之一的前学务主任共停聘2年,这样的结果合理吗?2年后该师再到其他学校任教,教育局如何处理?
蒋伟民说,调查小组认为前学务主任基于管教,对学生有多次、针对性的搜查行为,才列入霸凌行为,但其侵害行为没有直接或间接故意,霸凌情节非属情节重大;惩处也是由教评会决议。
林祈烽回呛,难道用管教来掩饰霸凌行为吗?在霸凌调查报告中,委员建议对主任教官应惩处撤职,2年内不得介派为军训教官,中市教育局最后只有撤职、1年内不得介派,实在很离谱。
教育局指出,学校就不当管教及霸凌调查,依照调查报告「学生轻生原因复杂,无法确定」,报告内并未断言学生行为与不当管教、霸凌存在有必然因果关系。
教育局表示,该主任教官惩处结果,由台中市军训教官人评会审议,经当事人陈述意见后,投票表决的惩处建议为撤职、1年不得介派,惩处建议已函报国教署,最终由教育部核定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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