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侦结兆丰银洗钱案 认定无不法签结

兆丰金融大楼。(图/资料照)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地检署今早10时30分举行记者会指出,针对侦办兆丰银行涉嫌违反洗钱防制法案件,本案迄今查无兆丰银行相关人员及本国人,涉嫌有帮助洗钱的犯罪事实,认定没有异常或是洗钱犯罪行为全案签结。

去(2016)年,兆丰金控旗下兆丰银行纽约分行被纽约金融服务署(DFS)认定「违反银行保密法反洗钱法」,被怀疑涉及洗钱,遭美方重罚1.8亿美元,约新台币56.9亿元。

DFS的报告中指出,兆丰纽约分行有6大问题:一、内控不佳;二、与巴拿马分行间有疑似洗钱的可疑汇款,却未依洗钱防制申报;三、对客户实地查核,执行不切实;四、风控政策不明;五、稽核季报未依规定,送回总行;六、漠视金检报告。

北检于去年12月2日依涉犯金控法的背信、收受不正利益、洗钱防制法、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违反营业秘密法、内线交易罪嫌,起诉前兆丰金董事长蔡友才、前主任秘书王起梆、纽约分行经理黄士明。

据报导指出,在2016年上半年爆发「疑似洗钱」之事件后,兆丰银便立即与美国主管机关多次协商,但因前董事长蔡友才3月底甫辞职,让兆丰在后续处理上群龙无首,才紧急呼叫时任华南金控董事长、曾任兆丰总经理徐光曦回锅协助解决,而徐光曦也在接下兆丰金董座一职后,立即飞美处理。

▲兆丰金前董事长徐光曦。(图/记者徐珍翔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