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凯添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 3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凯添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因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佛山市凯添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处罚类别为罚款,罚款人民币 30000 元(大写:3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凯添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R662X1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郭业伟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乐环行罚罚字〔2024〕8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违法事实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罚款金额(万元)3.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5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