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曼益夫陶瓷有限公司被罚款 10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潮州市曼益夫陶瓷有限公司因当事人销售的“智能坐便器”未在产品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的行为,被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100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销售的“智能坐便器”未在产品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

潮州市曼益夫陶瓷有限公司违反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的违法行为。罚款 1000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潮州市曼益夫陶瓷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3MACYP4NK7D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市监龙处字〔2024〕44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智能坐便器”未在产品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的行为,违反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已构成未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依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1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5处罚机关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