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韵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海韵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立案调查,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并责令改正。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在对广州海韵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核查时,发现其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情况经过了详细地查明。此违法行为有相关的证据进行了证实,其中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整改复查意见书、装修设计测量报告书等。广州海韵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广州海韵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海韵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CB6LGK4E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张立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天龙洞罚字〔2024〕31号违法行为类型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立案调查违法事实本机关(单位)于2024年03月26日对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24年3月26日15时30分,根据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移交线索,我街执法办前往天河区广汕一路19号二楼核查广州海韵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行为,情况属实。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整改复查意见书、装修设计测量报告书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的规定。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现 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关(单位)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责令改正。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6-18处罚机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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