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豪成舜志房地产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30日消息,台州豪成舜志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被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10000.00)。

据公告内容,台州豪成舜志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23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工人路以南,葭西路以西工地实施了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台州豪成舜志房地产有限公司违反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构成了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违规行为。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台州豪成舜志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