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7457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2日消息,福建省国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被沙县区城市管理局处罚人民币74570元整。
据公告内容,福建省国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违法行为。沙县区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对福建省国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共计人民币74570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