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厂商不法所得 扩大没收

未来,若企业制造贩卖黑心商品检察官法院可以宣告没收公司动产和不动产,对企业生存影响甚大。图/本报资料照片

黑心厂商小心了!行政院会昨(5)日拍板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没收」为具独立性法律效果,且不受「不溯及既往」限制,是我国刑法的重大制度变革犯罪行为人的海外资产、黑心厂商的不法利得皆可没收。

行政院长毛治国院会中表示,因应近来重大贪渎、经济社会瞩目的黑心食品犯罪,现行刑法的没收制度,无法彻底有效没收其犯罪所得或第三人不法所得,难以实现公平正义,这次修法明定没收为具独立性的法律效果,是我国刑法重大制度变革。

官员表示,现行刑法没收制度属于从刑,除了违禁物外,没有宣告主刑不得宣告没收,犯罪行为人若死亡或逃匿而被通缉,都因没有主刑而未能宣告没收。例如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逍遥美国军火商汪传浦逃亡在海外并病逝都是明显案例

此外,过去检调侦办顶新劣质猪油案期间,魏家人坐着私人飞机飞来飞去,因飞机不是登记在魏应充或顶新名下不能查扣;黑心钱若列为公司资金也无法没收。

大统、顶新的混油争议,卡在现行刑法没收制度不溯及既往,且不能没收「第三人不法利得」,官员说,未来草案完成修法后,没收制度将不受法律不溯及既往的限制,黑心食品厂商所得赃款流向公司或海外,法院都能迳自宣告没收。

法务部为追讨巨额不法利益,决修补刑罚优先于行政罚的漏洞,制订「没收」专章。将现行没收制度为从刑,修正或为「刑罚」,或「保安处分」,或为「准不当得利」性质

修正草案增列扩大犯罪不法利得没收主体范围,如被告将赃款移转给公司、法人等第三人(即「第三人不法利得」),法院可以宣告没收,一旦不法所得灭失,法院仍能追征其价额,以杜绝犯罪,防范脱产。

同时,也扩大犯罪所得没收客体范围,包括犯罪行为直接间接所得,所生之财物及利益,有形或无形,动产或不动产,均包括在内;且包括财产上利益,例如占用他人房屋使用利益,租金收益等利益,不问成本利润均应没收。

未来,若企业制造贩卖黑心商品,检察官或法

院可以宣告没收

公司的动产和不动

产,对企业生存影响

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