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偷倒废弃物地主却挨罚 台东县议员陈铭风认为不公平
遭偷倒事业废弃物,地主却挨罚,台东县议员陈铭风认为不合理。(陈铭风提供)
台东县议员陈铭风今天表示,陆续接获民众陈情,自己的农地及农地道路被偷倒事业废弃物,马上通报环保局,环保局的稽查人员却说,找不到偷倒者,所以要自己清理,否则就开罚地主,不仅不公平,而且助长偷倒歪风,建议应该要修法。
陈铭风今天在台东县议会的定期会上指出,有不少民众向他陈情,自己的土地被滥倒废弃物后立即通报环保局,稽查员没找着偷倒废弃物的人及证据,反而指责地主未善尽管理责任,还规定限期内清除,否则将挨罚,即使装了监视器,在荒郊野外,也常被破坏,根本没有用。
陈铭风说,这样等于是助长偷倒者的威风,对地主很不公平,无辜又无奈,建议中央修法,或从地方自治法去修改,环保局应检讨法令的适宜性。
对此,台东县环保局长郭建成指出,稽查单位通常会与村里长合作追查废弃物源头,或在滥丢热点加装缩时摄影,若能逮到行为人,就能依法裁罚偷倒者;若无,则会要求土地所有人或管理单位限期复原改善,若是私有地,不以裁罚为目的,而是自己的土地,就有责任清理干净。
郭建成表示,「废弃物清理法」是中央订的,土地所有人负有维护管理的责任,也可杜绝地主收钱让别人来倒废弃物的盲点。
环保局表示,去年受理查处公私有土地等弃置废弃物相关案件共63件,今年1-4月计38件,其中皆各有8件查有行为嫌疑人者,依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规定,函送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九大队台东分队侦查。可处1年~5年有期徒刑,得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