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新制7/1上路 估讨回千亿不法所得

刑法「没收新制」明天上路法务部指出,此次修法预估可追回新台币上千亿不法所得,例如已故军火商汪传浦拉法叶舰约新台币162亿元不法佣金,将可透过此次修法,解冻送回。

法务部指出,「没收新制」将单独宣告没收规定的适用,以及追讨范围被告本人扩大至第三人的不法所得、财产资金,虽然这次修法仅几百个字,却是「字字珠玑」,一字值千金,因为追讨的不法资金预估高达上千亿元。

此外,没收新制在被告死亡、逃亡经通缉等情形也均适用,在被告将不法利益转投资、购买豪宅名车、裸钻,或把不法资金转赠子女、转登记第三人名下,均是没收新制的追讨对象

法务部也要求检察机关成立「追讨犯罪所得专组」,也会就危害社会性高、民众深恶痛绝的案件进行追讨,例如毒品吸金诈欺、危害食安案件等。

法务部次长明堂举例,汪传浦涉及拉法叶舰佣金案,家族资金因此遭瑞士冻结多年,共约5.5亿美金,折合新台币约162亿元,迄今台湾无法取回。

但新制上路后,会先向法院声请裁定没收,裁定确定后会依照这个裁定结果作为依据,向瑞士银行提供资料,将162亿元解冻送回台湾。

陈明堂也说,提供给法院的资料从宽为主,以能够证明是「不法所得」为主,若要再提供证据能力等,不仅有难度,耗费的时间恐怕也是一大问题,但确切的作业时间仍未确定,会加速办理。1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