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深澳电厂徐国勇回杠新北 瑞芳海岸可「分区多功能使用」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副发言人丁允恭。(图/记者赖于榛摄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深澳电厂争议不断,更因为堤防瑞芳保育区内,引发争议,对此,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19日提出最新说法,他先表示海岸管理法是补充法,也就是说瑞芳海岸的管理得回归渔业法,强调瑞芳海岸属于第三类「分区多功能使用」是可以开发的。

针对深澳电厂防波堤设在瑞芳保育区内,新北市渔业处曾批评,「对于保育区防波堤,台电未依法提出详细的评估影响,就是违法,本府立场始终如一坚决反对」,渔业处强调,在环评大会中,兴建防波堤尚于规划阶段,防波堤位置要考量当地生态海洋资源,其位置形式多有改变,是否一定要设在保育区内,始终无共识

渔业处还原当天会议上,他们说,詹顺贵民众环团及各单位发言,已有多个单位表示当地开发可能造成的生态及资源破坏,及防波堤兴建涉及扩港开发行为,应重启环评,鉴于当日会议已有多个民众团体或机构所表示的意见与渔业处相同,新北市才表示没有其他意见,要求詹顺贵不要再断章取义,忽视专业意见。争议数天,行政院赖清德19日与民进党立委举行便当会,经济部环保署内政部等在会中报告、讨论核二厂重启与深澳电厂争议等议题,发言人徐国勇会后对于深澳电厂堤防在瑞芳保育区内提出最新说法,他说,海岸管理法是补充法,瑞芳海岸管理应当要回归渔业法,而有关海洋保育区里面的公告事项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禁止进入或影响,譬如东沙环礁,连科学研究复育船进去都要申请,第二类则是禁止采捕,可以进去、可以看,但是不可以采捕;第三类则是分区多功能使用。

▲环保团体集结行政院,要求撤回深澳电厂案。(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徐国勇说,大家到瑞芳有看到养殖九孔,海岸当然可以进去,也有紫菜海菜等采摘因此显然不是第一、二类,属于第三类,他举例指出,第三类海岸譬如说珊瑚礁石、大法螺不可以采,可是有些可以保育利用譬如石花菜、九孔、海胆珊瑚礁鱼类,很明显有保育但是可以利用,采捕方法也有限制,不可以使用鱼枪潮间带不可以底拖等等。

特地澄清深澳电厂保育争议,徐国勇强调,瑞芳这里是第三类分区多功能使用的海洋保护区,「瑞芳这里是可以开发」。

根据经济部资料,对于深澳电厂其他生态争议事项说明有四项:(一)新北市画定保育区之争议:新北市政府依渔业法规定公告之瑞芳保育区并无禁止开发行为,惟台电考量保育区内设置防波堤等造成影响,故于环差进行专章说明,审查过程中对相关机关所提问题皆如实答复,台电公司后续将再与新北市政府沟通,并依渔业法相关规定办理。(二)未来海岸管理法之审查:台电后续将依「海岸管理法」规定,提送本计划海岸利用管理说明书予内政部审查,经许可后始进行开发。。(三)周边居民健康风险评估:本计划环说书通过时间较环保署公告「健康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为先,且环差内容并未新增危害性化学物质,无需办理健康风险评估。惟台电为回应外界疑虑,将于深澳电厂运转前完成影响区域居民之健康风险评估。(四)观光产业共生与共荣:深澳电厂整体设计规划将融入当地地景、社会人文意象,并结合当地生态资源及游憩,活络地方经济及观光产业,以期达成共生共荣之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