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谷凤凰谷风景区 地方促局部解编

南投县鹿谷凤凰谷41年前画定风景特定区」,是鸟类生态教育及保育基地,目前民宅楼高限制2楼半。(读者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南投县鹿谷乡凤凰谷41年前被画设为「风景特定区」,是鸟类生态教育及保育基地,但地方认为特定区规画阻碍发展,为倾听民意县府举办第4次通盘检讨座谈会公所民代提出建议,希望解编区域部分公共设施用地、放宽民宅楼高限制。建设处表示,会纳入考量,可望放宽楼高及更新容积率

公设地解编放宽楼高

鹿谷乡公所、代表会代表在座谈会建议,凤凰谷被画定「风景特定区」管制,民宅楼层高度有限制,最高仅能盖2楼半,且乡内人口数最多时曾达到2万多、现在却减少至只剩17661人,人口逐失情况严重,建议部分学校公用设施土地能解编,且辖内污水处理厂不要留置那么多,若停止办学的学校土地也能释出。

南投县政府建设处副处长陈锡庆说,凤凰谷是冻顶乌龙产地,介于日月潭溪头2大风景区之间,具有观光游憩发展潜力及教育功能,为保护资源及自然环境、发展国民旅游国际观光需要,当初因担心影响好山好水,才限制房舍兴建高度。

建设处表示会纳入考量

建设处长李正伟表示,凤凰谷风景特定区今年进入第4次特定区通盘检讨,主要针对污水处理厂是否要留置那么多,以及因少子化导致区内的凤凰国小学生数太少、差点被并校,是否还需要画设1.25公顷学校用地、造成土地浪费等重大议题讨论。

凤凰谷风景特定区计划台湾省都市计划委员会第176次会议审查通过后,于1980年4月公告实施,迄今已届满41年,范围涵盖永隆、凤凰、彰雅内湖等4村,总面积达668.77公顷,全乡总计13村中、约3分之1土地被画入此特定区。

建设处指出,凤凰谷风景特定区每5年举行1次通盘检讨座谈会,为深入了解地方发展实际需求,透过座谈会邀集相关单位提出建议,目前进入公开展览说明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