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凤凰谷风景特定区检讨 民众盼公设地解编、放宽楼高

南投县鹿谷乡凤凰谷41年前画定风景特定区」,是鸟类生态教育及保育基地,目前民宅楼高限制2楼半。(南投县政府提供/张妍溱南投传真)

南投县鹿谷乡凤凰谷41年前画定「风景特定区」,是鸟类生态教育及保育基地,为倾听民意县政府日前举行第4次通盘检讨座谈会现场公所民代提议,鹿谷乡近几年因人口逐年递减,希望将区域内一些公共设施用地解编、放宽民宅楼高限制等,建设处表示,将人民意见纳入,可望放宽楼高及更新容积率

鹿谷乡公所、代表会等人在座谈会中建议,凤凰谷被画定「风景特定区」管制,民宅楼层高度有限制,目前最高仅2楼半,且鹿谷乡目前总人口数已从2万多人,减少到目前17661人,有人口逐渐流失的现象,因此建议有些学校公用设施土地能解编,另外辖内污水处理厂不要留置那么多,若停止办学的学校土地释出等。

南投县政府建设副处长陈锡庆说,凤凰谷是冻顶乌龙产地,介于日月潭溪头2大风景区之间,具有观光游憩发展潜力及教育功能,为保护资源及自然环境并发展国民旅游国际观光之需要,当初因担心影响好山好水,才限制房舍兴建高度。

南投县政府建设处长李正伟表示,凤凰谷风景特定区,今年是第4次特定区通盘检讨,这次针对污水处理厂是否要留置那么多、因少子问题,特定区内的凤凰国小曾学生数少差点被并校,还画设1.25公顷的学校用地,是否造成土地浪费等重大议题进行讨论。

鹿谷乡凤凰谷风景特定区计划台湾省都市计划委员会第176次会议审查通过后,于1980年4月公告实施,迄今已届满41年,范围涵盖永隆、凤凰、彰雅内湖等4村,总面积达668.77公顷,全乡总计13村之中,约达3分之1土地被画入此特定区。

建设处指出,凤凰谷风景特定区,每5年举行1次通盘检讨座谈会,为深入了解地方发展实际需求,透过座谈会,邀集各相关单位提出建议,目前进入公开展览说明会阶段民众也可在1个月内,将意见反映给南投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