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房产欠税22万独子不敢继承 税务局主动出招追回10年欠税

新竹市税务局了解后,主动出招办理不动产代位继承登记,后续由行政执行署拍卖以183万元拍出。(王惠慧摄)

新竹市1名李姓男子生前欠缴房屋税6万元,但过世10年来,李男的独子未办理继承登记,陆续积欠22万元房屋税,新竹市税务局了解后,主动出招办理不动产代位继承登记,后续由行政执行署拍卖以183万元拍出,也追回10年欠税。

新竹市税务局指出,李姓男子生前欠缴房屋税6万元,但过世10年来,他的独子也没有办理继承登记,因继承人是该房屋的纳税义务人,税务局每年都会将寄送约2万元税单寄,也都置之不理,累积欠缴22多万元税款。

税务局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李男儿子为房屋继承人,名下仅父亲遗留的大楼地下室房屋1笔,无存款、无财产,多年来无力缴税,认为要是一旦办理继承登记,就得负担父亲生前积欠的房屋税,因此迟迟未办理登记。

税务局说明,依房屋税与民法等相关规定,房屋税向房屋所有人征收之,且因继承而取得物权者,无须登记即发生取得效力,即使房屋并未办妥继承登记,只要是该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就属于纳税义务人,应每年缴纳房屋税。

税务局近一步了解,发现李男儿子应继承的房产,位于新竹市站前的东门商圈大楼地下室2楼,地段不错且产权坪数有60坪,部分空间供大楼电梯及电讯设备等机房使用,其余皆为开放空间。

经多方评估,税务局认为欠税房屋地点好、房屋税为优先债权等有利条件,主动出招办理不动产代位继承登记,再交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竹分署启动拍卖程序,也积极通知大楼住户、附近居民、不动产仲介相关业者参与投标,游说抵押权人承买。

最终以183万元拍定,也让继承人又惊又喜,向税务局人员表示,「当初以为继承地下室只会徒增房屋税,且有高额抵押权,应该卖不掉,没想到竟然会有人买」。

税务局说明,继承房屋未办妥继承登记前,会以继承人为纳税义务人,缴款书送达后逾期未缴,每超过3日按滞纳数额加征1%滞纳金,超过30日还没有缴税,将会移送强制执行,提醒民众注意自身权益,并在期限内缴纳税款。